首页

您的位置: 首 页 > 住院指南 > 住院须知

    作为铁岭各县市区的精神病医疗保险和“新农合”定点单位,医院本着对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负责的态度,认真执行保险政策。2008年,铁岭市“新农合”为了解决精神病患者因经济困难不能及时住院治疗问题,重新出台了医疗补偿政策:凡铁岭市各县、市区的农村精神病患者,到省精神卫生中心住院,凭“新农合”证,每月可报销1800元住院费。该政策出台以后,医院的精神病患者住院率明显上升,医务人员在工作量增加和风险加大的情况下,努力为参保


    2005年以来,医院承担了国家转移地方支付重性精神疾病治疗项目(686项目)辽宁铁岭示范区的执行任务。对此,医院领导高度重视,分期分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,并组织大批医务人员对开原市各乡、镇、街道的精神病患者进行全面普查,建立了精神病防治信息网络,同时解救长期关锁病人6例,为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投药、免费化验300余例,收治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免费住院120余例,随访观察600余例。2009年,为进一步落实686项目,医院将与铁岭市政法委、综治办、卫生局联合,在铁岭市开展精神病普查工作,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精神病患者家中,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,维护社会稳定,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

    多年来,医院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,病人至上的原则,狠抓医德医风建设,优化内部环境,以一流的质量、一流的服务赢得了全省人民的信赖。多次被当地政府授予窗口服务“十佳”、“先进”单位;先后被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、辽宁省可持续发展研究会等部门评为“社会公认满意单位”、“百姓信赖医院”、“辽宁省十佳信用医院”、“全国医疗先进单位”、“可持续发展先进单位”等荣誉称号;2008年,医院被铁岭市评为“综合治理先进单位”
 

  • 李洪涛 副主任医
    李洪涛,男,精神科副主任医师。毕业于佳木...
  • 吴迎春 副主任医
    吴迎春,女,精神科副主任医师,国家二级心...
  • 田丽 主任医师
    田丽,女,内科主任医师,国家二级心理咨询...